突如其来的疫情除了把口罩推上“年度最值得购买”榜单的头把交椅,还让无人机这个原本小众的物件异军突起。全国不少地区将其用于防疫巡逻、监控……当然,不仅仅是抗疫防疫,无人机在不良资产行业的表现同样可圈可点。
航拍标的物 足不出户成交3.81亿
2月7日,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拍卖平台拍卖的昆明经开区洛羊物流片区西南广物流城一期工程三个物流城,在无人机“全貌航拍”的加持下,创下了呈贡法院执行单案成交额的历史之最,成交价高达3.81亿元!
据悉,该执行案件的三个标的物系中国某银行申请执行云南省某咖啡企业等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抵押资产。在标的物拍卖前期,呈贡法院委托的第三方司法辅助机构来拍法服迅速对三个标的物的权利负担(承租情况、欠费情况)、抵押情况、瑕疵情况等进行了充分的调查,所收集的信息为后续一次性成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航拍标的物
为避免疫情期间无法现场看样导致拍卖流拍,来拍法服快速落实使用无人机对物流城建筑进行“全貌航拍”,通过对标的物的整体概貌和细节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录像和拍摄,能够最大程度的展示标的物。“全貌航拍”让竞买人直观了解标的物,不仅落实了疫情防控的要求,而且保障了竞买人看样知情权。
精准测算 助力司法拍卖评估
无人机“加持”司法拍卖,昆明并非首例。
2019年4月,江苏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首次利用无人机进行现场勘察,助力司法拍卖评估。
“因涉案房产地形复杂,并且搭有违建等情况,人工无法迅速准确测算面积,利用无人机勘察可以很好地帮助了解实际面积。”法院执行员汪海涛说。
镇江经开法院法官正在操作无人机
据了解,本次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为镇江某汽车销售公司。其计划投资4S店,项目竣工后,因资金链断裂,拖欠建筑施工方工程款近470万元。判决后,该建筑施工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涉案汽车销售公司名下的商业房地产进行拍卖,包括4862.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建筑面积为4900余平方米的地面建筑。
3月29日,在勘察现场,执行干警分成两组。一组启动无人机对现场的整体概貌与细节进行航拍摄影摄像;一组向租赁商户说明情况,告知他们有关事项及责任、权利,稳定商户情绪。随后,申请执行人、法院干警会同辅拍机构评估公司人员对涉案土地的四周范围、地面建筑等进行仔细确认,拍照留存。
老赖躲在家 无人机拍正着
除了助力司法拍卖,无人机在法院更为广泛的用途是强执。
2019年7月,在河北省安平县逯庄村的上空,一架无人机在一处二层小楼附近不断盘旋飞翔,引来过往群众驻足围观。在了解到这是安平法院利用无人机侦查被执行人的家中情况时,围观群众纷纷对这一“高招”连连称赞。
安平法院启用无人机侦察“老赖”家
据了解,该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安平法院判令被执行人张某琴给付申请人苑某闪85000元及利息。由于其逾期未履行,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阶段,张某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安平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搜查措施。
执行当日上午9时许,十余名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张某琴的家门口,然而大门紧闭,无人应答,打电话也无人接听。由于张某琴家的院墙较高,院内和屋内情况不明,执行干警当即启动无人机,对院内情况进行探查。经专业人员操作,无人机迅速升起进入院内拍照、录像,同时将院内、屋内的情况清晰的呈现在与之相连的平板电脑上。通过观察发现院内房屋大门敞开,执行干警由此判断有人在家。鉴于被执行人不接电话,执行干警采用发短信的方式,告知对方已发现家中有人,责成其尽快开门,如若拒不配合将采取强制措施。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警示教育之下,其家人打开大门,并配合执行干警顺利完成了搜查行动。
菏泽一法院一天拘传18名“老赖”
2019年10月16日一大早,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人民法院40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奔赴12个镇区查找前期集中摸排出的涉金融、民生案件被执行人。在无人机的助力下,截至当日12时,共拘传被执行人18人,司法拘留6人,执结案件8件,执行和解4件,执行到位标的42万余元。
在无人机的助力下,执行效率确实令人惊叹。
航拍勘测 确保标的物“完整无缺”
在过去的案件执行中,经常会遇到土地、矿产资源等范围较大、形状不规则、易毁损的标的物,执行干警为了能够全面的掌握标的物信息,经常拿着摄像机行走在各大矿山,对标的物的全貌进行拍摄。有时遇到标的物范围较广、距离城镇较远,执行干警为了拍摄标的物就要耗费两到三天,由此占用大量资源。
吉林省白山市江源法院正在用无人机执行财产保全
通过深入探索无人机操作功能,执行干警创新思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利用无人机对大型标的物进行航拍,突出使用在各类财产保全案件中,将规模较大、不易掌握的标的物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拍摄,进而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切实保证标的物保存完整,避免了因标的物毁损导致的纷争,从而有效推动多起相似案件顺利得到执结。
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人民法院就将无人机用于财产保全。
2016年12月,被告薛某、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冯某借款5万余元,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间利息和还款时间。在借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仍未偿还原告的借款,原告冯某遂诉至中宁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及所有利息。中宁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告薛某、张某仍不主动履行偿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多次敦促,被执行人都以没钱为由规避执行甚至开始玩起了躲猫猫。经向申请人了解得知被执行人在老家有一片苗木可供执行的线索后,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名下苗木地进行查封。
但是执行法官到达现场后发现苗木地大约有近40余亩地,且周围被大面积农田、河流包围,传统的测绘、拍摄手段根本不能对其进行全面拍照取证。为避免查封过程中的不规范性及防止被执行人对查封苗木进行转移出售,法院决定利用无人机对该地整体概貌与细节进行录像与拍照。通过无人机传输的画面,法院确认被执行苗木地范围,对现场进行抓拍录像,整个查封、取证过程仅花了半个小时。
来源:不良资产头条综合整理
中润鑫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银行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的资产管理公司。依托专业律师团队的尽调处置优势和全国性区域布局,专注于全国不同区域的银行不良资产投资、交易、服务与处置。我们将定期分享银行不良资产专业文章与研究,交流经验与资源,欢迎各位从事银行不良资产业务的客户和朋友来电和关注!客服热线:010-58403973